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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政策性破产退位的制度准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277名职工为自己讨回公道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国经贸传[2000]10号)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33号)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00] 2号)
劳动部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的批复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十条的决定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
《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0号)
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2]57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2002〕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第20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9号
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陕西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对列入国家计划的破产兼并企业职工安置有关社会保险的通知
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00] 2号)
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5号)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已下达兼并破产项目呆帐核销和债权处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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