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前山 实习生吴新颖)沸沸扬扬的东星航空破产重整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此举意味着:成立两年多的东星航空公司走到尽头。
8月11日,东星集团以东星航空公司的出资人身份,与北京信中利投资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制定出重整计划方案,并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对东星航空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武汉中院19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东星集团不服上述裁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23日,省高院裁定由中院立案受理。25日,市中院组织东星集团、信中利公司、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管理人召开了听证会。
经审理查明:2008年东星集团无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为-220,169元,净利润为-220,169元;信中利公司于1999年5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汪超涌,初次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09年4月变更资金为5000万元。2007年度信中利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70000元,主要业务利润为444150元,利润总额为-187477.38元。
法院认为:东星集团及信中利公司明显缺乏对东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资金能力,提交的重整方案不具有可行性。
法院认为:在重整方案中,虽然以信中利公司为代表的重整方表明首期将注入2亿-3亿元资金,对东星航空公司股权、债务进行重整,但其既未提供注入资金的来源、相关融资机关愿意提供融资的证明,也未提供债权人同意将其债权转为股权的证明,更没有对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利益进行保护的方案,而且缺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对国有资产部分债券转为股权的相关意见,以及东星航空公司所在地武汉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重整方案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相关意见。
据此,法院认为该重整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和依法重整的条件,驳回申请。
东星航空公司兴衰始末
记者徐前山 实习生吴新颖
东星航空成为我国第一个破产的航空公司,它所涉及的案件也成为我国新《破产法》颁布后首例跨境破产重整案。
从风光登场到宣布破产,东星航空仅用2年多时间,衰败之快,真可谓飞机速度。
资本运作高手的经商哲学
1991年,兰世立从省委机关辞职下海,白手起家,从房产、电子产品代理、餐饮到旅游,最多时涉足20多个行业,据传每个领域都大有斩获,从未有过败绩,在成立东星航空之前,他已经是被众多耀眼光环所裹挟的东星集团董事局主席。当东星航空公司成立时,身为东星航空公司老总的兰世立成为湖北的首富。
2006年,兰世立进军航空业。他多次称:这是其四十几年人生完成的杰作之一。
据传,一次内部会议上,兰世立大肆宣扬自己的独特观点。“如果有了项目,但缺钱该怎么办?”兰世立告知:“在没钱的时候做成了有钱的事,这才是英雄,才叫本领。要学会发散思维、逆向思维,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和‘储财观’。存钱、攒钱就是傻瓜,借钱、贷钱才是聪明人,要学会用别人的钱来赚钱。”
山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杰用亲身经历为兰世立的“理财观”作注脚:1996年,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经委在澳门开发房地产,后因市经委无法归还贷款,便将澳门的房产抵偿贷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竟委托兰世立管理,但他却暗地里把房产卖了,钱揣在自己的腰包里。后孝感分行向孝感法院起诉,张杰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虽打蠃了官司,但至今尚未收回分文。兰世立有个较出名的言论:“忽悠,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能力!”
打造空中楼阁
兰世立在东星集团会上常讲:要想做成大事,必须会投机,而投机就是敢冒风险。
2005年6月,兰世立一拿到民航总局的批文,就抛出了20架飞机的采购计划,而东星航空公司的注册资本是8000万。据一名熟知东星财务的知情人士讲,那时,兰世立已拖欠了旅行社员工两个月工资。
5个月后,东星与空客签下购买10架飞机的协议。
空客中国公司副总裁陈菊明事后回忆,在3家民营航空公司惨淡经营、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当时,兰世立把自己的航空公司建立在“空中楼阁”上。
兰世立的很多做法,在下属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但他敢做。
开通香港、澳门航线后,东星航空一天一班,香港一班,澳门一班。有员工说这么定不现实,武汉市就这么大,再怎么样,即使不要钱也没有人去了。
上座率果然不高,一个飞机上只有三五个人的情况经常出现。但兰世立要的是规模,每天香港、澳门各一班,照飞不误,东星航空亏损严重。
号称有30亿资产的东星集团,总部在武汉证券大厦只有一层楼的租场,他自己的公司至今还在租借的写字楼里办公。
办航空是为了卖高价
兰世立在演讲中称企业要做大,大了就是国家、民族的企业,就会得到帮助。兰世立是擅长投机的,他以为,东星航空大了,违约就不会被追究。
据东星破产管理人介绍,兰世立的初衷可能并没有真正想干航空,而是希望进行资本运作,最后卖高价脱手。因此,他的许多行为都是一种短期行为。
事实上,东星航空与空客签订的订单,并非即时交货,大部分仍然必须依靠CAS租赁维持运营。为此,东星航空每月必须向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GECAS)缴纳30万美元的租金。
不仅如此,东星航空还必须面临庞大的机场租金、燃油费用、员工工资等。在此次东星航空停航后,武汉市政府方面确认,东星航空停航每天需支出的费用近100万元,每月损失超过3000万元。
也许抱着摊子越大、政府越放不了的心理,他敢在只有2亿-3亿元资金(包括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开航空公司,从事这个“烧钱”的行业,敢在资金枯竭时借高利贷渡难关,敢以世界上最高的价格从其他航空公司挖飞行员。从各航空公司跳槽而来的东星航空飞行员的收入是中国最高的。他的胃口好却消化不了这些,反弄得胃到处“出血”“穿孔”。
投机做到了自己飞机上
有一件事很能说明问题:东星航空公司本来只租赁了9架飞机,兰世立却对外说自己有20架飞机。
为了自圆其说,他把投机做到了自己的飞机上。
由于资金紧缺,租赁的9架飞机中,实际运行的飞机只有8架。为了保证飞机正常运营,他采用了最原始的方法,9个瓶子8个盖。第9架飞机不飞,被用来做航材仓库,一旦其他飞机的航材需要更换,就从那架飞机上面拆卸。
因为做的是投机,兰世立对航空业的理解也是简单的,他认为最美的空姐就是最好的空姐,但他忽视了文化、品格。因此,东星航空人力资源管理十分混乱,有的来自东星国旅,有的来自东星集团,有的有合同有的没合同。据说东星航空的总经理就没签合同。
在投机心理驱使下,为了进军航空业,兰世立一度借下高利贷。
“他欠下的债务,不少是高利贷,利率甚至超过了10个点,这就像是赌博,非常疯狂。”东星内部有高管因不愿在高利贷的借款合同上签字而辞职。
东星航空成立半年后,兰世立对外宣称盈利630万元。2007年5月,他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盈利1100万。
“把旅游的收入全部进到航空的账上,而航空这块的开支全部由旅游的财务支付。”熟知东星财务内幕的人士说,兰世立靠这种办法“实现”了航空公司的盈利。
“东星每年投入的广告费有上千万。”但有关财务表明,他目前欠下的广告费高达几百万元,一直都没还。
不懂航空终被套牢
兰世立失败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懂航空业务、签订高价合同,结果被套牢。
兰世立称自己有20架飞机,出租人免担保,无偿送上门。但事实是怎样的呢?兰世立租赁GECAS飞机9架,提供了巨额保证金和银行保函。其余的11架或因违约或无法支付后续款项而被终止,且巨额预付款、保证金被抵扣。
据悉,兰世立租机谈判堪称奇闻,他率领的是一个旅游团队,对航空业一窍不通,后实在无法对话,只得仓促到香港请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某教授看过兰世立签订的租购机合同,称其租机合同签成了“南京条约”(共向空客、LIFC、GECAS公司支付了总额为2.4亿的保证金,这意味一旦资金出现问题,这些保证金将被扣留,事实也正是如此),但他对外却称这是其最成功的运作。
在市场如此不被看好的情形下,他以巨额保证金的形式来租赁飞机,这是一般企业绝不敢做的,但他已没有回头路可走,只好铤而走险,最后果然裁在了资金上。
据悉,东星航空因为没有资金,到处差钱,许多机场已经停止供油,已致飞机无法起飞。好几次,公司四处筹齐一笔款后,提着现金到机场去给飞机加油,这些举动都是世界航空史上的一大奇闻,最终被GECAS起诉,东星航空走到了终点。
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可望年内结案
本报讯(记者徐前山)市中级法院昨日依法裁定宣告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介绍,下步将分别进行债权人会议和债权分配,整个破产清算可望年内结案。
据武汉市中院的公告,9月14日上午9时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将宣告裁定,讨论审核债权,作清算工作报告和财产管理方案。接下来将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财产分配方案,评估报告,包括如何变卖和分配债权等。
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大事记
2005年5月16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筹建,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四家获准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
2006年5月19日:东星航空班机首航武汉——上海航线。
2008年下半年起: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出现在媒体上。
2009年1月:国航拟收购东星航空,并签署重组意向书。
2009年3月13日:因收购价无法达成一致,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声明拒绝与中航集团的合作。
2009年3月15日:由武汉市政府申请,东星航空被停飞。
2009年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东星破产清算案。
2009年6月12日:武汉中院驳回东星航空主要债权人之一中航油递交的重整申请。
2009年6月22日: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宇界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5亿重组东星航空,武汉中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009年6月23日: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声明称,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重整没有可能性。
2009年8月17日:信中利投资集团董事长汪超涌宣布出资2亿至3亿重整东星航空,并向法院递交具体方案。
东星航空重组案一波三折
从东星航空所背负的债务和现实情况看,破产是一个早已注定的归宿,但为何会演绎得风生水起。在不到3个月时间里,围绕重整与破产,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熟悉内情的人士说,其实,这是彻头彻尾的炒作。
兰世立突然发难
早在今年1月,国航就收购东星航空一事双方签署了重组意向书,但因收购价无法达成一致,3月13日,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突然声明拒绝与中航集团的合作。
3月15日,由武汉市政府申请,东星航空被停飞。随后,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东星破产清算案。显然,这是东星集团兰世立没有算到的结果。
因为破产意味着他苦心经营的东星航空到头来鸡飞蛋打一场空,因此,重组成为挽回败局的最终手段。
先是中航油旗下油料公司、多家机场公司等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但民航有明文规定,这些企业根本不允许参与航空公司经营,被中院驳回申请。
炒作你方唱罢我登场
如果说油料公司、多家机场公司申请重整还有保护自己利益的愿望,那么随后的6月22日,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宇界作为战略投资者,则被有关人士视作炒作嫌疑。
据资料,宇界公司的注册地是民居,一年利润才10万元,却提出投资5亿重组东星航空的事,根本不着边际。事实也经不起审查,最后法院以申请者的主体资格不合格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但这无关大局,因为经过重整这一炒作,目的达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民企因此名声大振。
此时,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声明称,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其提供的事实依据足以说明重整没有可能性。
为了让重组继续下去,部分重整申请人不惜违法操作。有人以东星航空的名义对外谈判,有人持已作废的公章对外发布声明,有人擅自编制资产负债表等等。
果然,破产管理人声明话音未落,新的重整方出现了。
8月17日,信中利投资集团董事长汪超涌宣布出资2亿至3亿重整东星航空。还在重整方案未提交之时,一时间该公司具有了神秘的光环,成为东星航空重整的救世主。
信中利难救东星航空
法院查明:信中利公司于1999年5月17日成立,初次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09年4月变更资金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技术培训。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信息,2007年度信中利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0.7万元,利润总额为-187477.38元。
就是这样的实力,在其提供的重整方案中却雄心勃勃:重整后东星航空公司的大致股权结构为东星航空公司原股东股权比例为40%左右,信中利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35%,债权人债转股后股权比例为25%-30%。以信中利公司为代表的重整方首期将注入2亿-3亿元新资金,首期注入资金用于对“非关联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比例不低于10%。以“中航油”、16家机场为主要债权人为主要代表的债权人,通过部分债转股方式可以成为新东星航空公司的股东。
法院最终驳回重整申请的理由认为:东星集团及信中利公司明显缺乏对东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资金能力。虽然其承诺以信中利公司为代表的重整方表明首期将注入2亿-3亿资金,对东星航空公司股权、债务进行重整,表示有金融机构愿为此重整提供融资支持,但其既未提供注入资金的来源,也没有提供相关融资机关愿意为此次重整提供融资的证明。
炒作之下谁受益
纵观整个重整案,一些社会力量也加入炒作。个别媒体不惜制造假新闻,如GECAS债权被否决等。还有个别学者也频频发表看法或出具专家意见书,对破产重整推波助澜。
有一点值得深思,面对重整方的热情,东星航空的员工却并不买账,响应者甚少,包括飞行员,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以东星航空的经营模式,破产是必然的事。
东星航空重整一案落下帷幕,虽然重整未能实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些参与炒作的企业,却因此迅速出名,成了受益者。(记者徐前山 实习生吴新颖)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09)武民商破字第4—21号
本院于2009年8月26日依法裁定宣告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现就本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院于2009年3月30日依法受理了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天穹航空贸易第一有限公司、天穹航空贸易第二有限公司、天穹航空贸易第三有限公司、艾特尔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穹航空贸易第五十有限公司六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09年3月31日在《长江日报》作出了 (2009)武民商破字第4-2号公告,该公告的内容效力及于本公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于2009年9月14日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在武汉市委党校学习报告厅2楼会议室(具体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党校路100号)。
三、参加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应当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同时,债权人应当携带有效债权凭证,便于债权人会议对其债权审查确认。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8月27日
四大启示
本报讯(记者徐前山)东星航空最终以破产的方式终结,作为我国首起航空破产案,它将被记入中国破产史。
昨日,参与整个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的山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东星航空破产案,对推进我国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四大启示。
市场准入门坎过低
航空业是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一年亏损百亿元不足为奇。对于这样一类企业的准入,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仅为8000万元,不过为购买一架最便宜新飞机价格的1/3。东星航空短短两年即夭折,与它自身流动资金严重不足有密切关联。其增资3.06亿元注册资本主要为实物资产;9架飞机全为租赁。
企业风险控制机制缺失
东星航空宣告破产后,航油企业、机场损失惨重。相比而言,通用电气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GECAS)、国际租赁金融公司(ILFC)的风险控制则较为完善,从保证金、预警、停飞、破产实行风险程序管理,一旦发现东星航空苗头不对,这些公司立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但恰恰是GECAS、ILFC的这些风险控制措施,被国内的企业和一些人士指责为不够“义气”。张杰指出,如果国内的机场和一些企业,在东星出现问题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保护自己,就不会造成巨额欠债,还有一些企业指望政府会帮忙解决问题,以至东星航空进入破产程序后,纷纷要求重整,阻止破产。
张杰说,当国内一些企业对国外公司宣告东星航空破产不理解甚至愤怒时,是否该向人家学学风险控制?
法律意识淡薄
当东星航空资金出现问题,部分机场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擅自扣留东星航空的飞机,至今不还,损害了我国航空业对外开放形象。
张杰称,东星航空破产之前,国内航空公司普遍没有破产的概念。对《企业破产法》知之甚少,部分机场负责人甚至称破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背了科学发展观,让人匪夷所思。
民企有待练硬功
民营企业家应从初创经营的冒险、投机、非诚信的原罪中走出来,树立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的理念,掌控风险、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东星航空股东并不懂航空,曾率领旅游班底去谈飞机租赁,结果发现无法对话,无奈只好请香港律师帮忙。
我国航空业近年来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度,已有多家民营航空公司,但经营效益都不理想,多数在亏损的边缘挣扎。航空业的特点是高投入和高风险,其安全性对管理提出了特殊要求,因此,不能将任何投机行为带入这个行业。
东星航空流动资产不足,但贪大求全,急功近利,一口气租赁了9架飞机,不得不面对每天近10万美元的租金。而且在整个经营操作层面上,完全依靠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去“谋”事,甚至是暗箱操作,这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亟须摆脱的一种思维模式。
(汉网-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