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破产信息破产法律破产研究破产流程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破产案例破产问答法律文书破产审计破产公告破产管理人
社区破产欺诈虚假破产破产责任公司解散公司清算公司吊销公司注销破产撤销加盟合作破产拍卖破产终结债权委员会
用 户: 密 码: 注册用户
加盟通道
加盟合作机构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人委员会 >> 债权人委员会 >> 正文

债权人委员会定义
转自: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2009-5-22 17:03:47
      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会议的代表机关,在破产程序中代表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同时破产法还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编辑:股权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聘请】【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中国政府网 金世永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佛山市力承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天启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香港破产管理署 珠三角清算网 凤凰网 浙商资本投资网 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 国际融资服务网 股权律师网 融资租赁网 特许加盟网 破产清算网 破产清算网 信托网 海事海商网 台商投资网 律师社区 外商投资网 法律培训网 Goodlawyer法律论坛 法律顾问网 股权交易网 担保网 股权转让网 东盟投资网 欧洲投资网 中日投资网 中韩投资网 中美投资网 伊斯兰投资网 中非投资网 东盟贸易网 中欧投资网 中加投资网 中法投资网 中德投资网 中印投资网 中英投资网 中日投资网 中韩投资网 中俄投资网 更多>>>
沪ICP备05032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