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福州9月24日电 据《厦门晚报》报道,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厦门华纶有限公司破产。
法院认为:厦门华纶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宣告厦门华纶有限公司破产还债;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华纶前身为厦门华纶化学纤维有
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998年由厦门国投公司进行政策性兼并。华纶因经营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审计报告显示,其现有负债总额1.5亿多元,资产负债率达108%,已于2003年6月停产停业。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厦门华纶有限公司纳入国家计划内兼并改破产项目。华纶现有在职职工800多人。
厦门国投认为原先实施的政策性兼并已丧失依据,遂诉请法院判令撤销兼并协议,7月31日,法院已判决撤销兼并协议。8月7日,法院受理厦门华纶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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